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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英语语法教学的构想
作者:江西赣州… 文章来源:http://www.pep.com.cn/200503/ca651218.ht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24
对于语法知识的地位与作用,经过多年的探索、研究,英语教学界同仁已基本形成共识:语法教学的目的是掌握学习语言的工具,是语法解释语言,而不是语法决定语言,它是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重要基础之一,是学生在语言交际活动中发挥创造性能力的依据与手段。这样,在基础教育阶段中,语法知识如何合理安排才能既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又符合知识的认知规律,从而使英语语法教学更有效地促进综合语言应用能力的提高,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就此问题我们作出大胆的构想:小学阶段,淡化语法学习,但仍然需要学习英语简单语法;初中阶段,学习英语结构语法,使学生牢固掌握句子结构,做到句子表达准确无误;高中阶段,重点学习英语交际语法,使学生学会连句成篇的知识,能够说出、写出正确、地道的英语。
一、构想的基础
仔细研究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和其它相关的资料发现:在语言知识方面的要求,普通高中毕业的学生应达到八级的水平。《标准》是采用国际通用的分级方式,就词汇量来看,八级水平要求学会使用英语单词和习惯用语达 3300 个左右,五级学会使用 1500 - 1600 个。有资料表明,只要掌握 1500 个左右的常用词汇,就可以进行普通一般的交流。因此,五级水平的初中学生的交际能力逐渐形成,八级水平的高中学生交际能力日趋成熟。在这“形成”与“成熟”阶段加强语法知识的学习,并使之系统化,对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提高将会起很大的促进作用,适时的系统学习语法知识显得十分必要。
二、构想的原则
语法是一门科学,是语言的组织规律,它赋予语言以结构系统,指导语言正确、贴切的表达思想和传递信息。它有严密、科学的体系,是结合语言系统和语义系统的枢纽,是组词成句的粘合剂起着纽带作用。因此,我们要以科学的态度,以符合认知规律的精神,学好、用好语法知识。在构想设计基础教育阶段的语法教学时,我们认为应坚持下列几项原则。
1.坚持语法教学“一条龙”体系原则。
长期以来,语法学习也和我国英语教学一样,大、中、小学各成体系,互相脱节,出现内容上的不断重复现象,成了一壶烧过多次而一直未开的水,使学习者既费时又没有真正学好语法知识。为了克服这一弊端,我们构想基础阶段,语法知识整体考虑,也统一规划内容,逐级递进知识,逐段提高要求,最终达到终极目标。
2.坚持分级过关的原则。
语法知识是一个体系,我们在构想时既把它当作一个整体来设计,又合理设定各级目标要求。小学阶段学习英语简单语法,所谓简单语法是在说教英语句子时必定涉及的简单语法知识,如名词单复数,人称代词和主语与 be 的一致,数字的表达,动词的几种形式,各种代词的用法等,对这些知识,以《标准》对二级语法的要求为准,小学阶段应该学会。初中阶段学习英语结构语法和相关的知识。高中阶段学习英语交际语法。这样分段要求,分级过关,最终达到终极目标:基本掌握英语语法所有知识。
3.坚持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则。
语法知识是一个系统体系,虽然把主要内容都分在各段重点学习,但毕竟要分工又要合作。一项语法内容不能截然分开某段学习就不接触了。知识是要靠“反复”才能巩固的。因此,我们要做好环节与阶段的衔接,追求整体设计优化,形成有机融合,循序渐进。一次下决心学深学透,又不断在学习中巩固,注意内在联系,又不另起炉灶,做到一次烧开这壶“水”。
三、构想的内容
我们总的构想思路是:打破传统语法的编排体系,改变由词法到句法的结构形式,避免孤立地、枯燥乏味地讲解词类,主张整句教学,从句子入手,学习句子主要结构,掌握五种句型的意义、特征、用法,从而演绎扩大成复杂的句子,表达系统完整的思想,克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式地学习语法,在整句里学习各部分语法项目,通过学习部分的语法项目再加深对整句的认识,在交际使用语言中理解、掌握语法知识。根据上述构想的原则和思路,我们提出以下的构想与设计。
1.词汇知识与语法知识的教学结合。
我们学英语一定要学习单词,介绍课文中的生词,对每个生词的拼写、词类、意义都要求掌握。我们在学生词时,完全可以根据句子成分和词类的对应关系,要求学生掌握生词的用法。这样,把词汇知识与语法知识的学习结合起来,会收到很好的效果的。
2.小学阶段,淡化语法系统学习,在开展英语活动中,学习简单的英语语法。
儿童获得言语的过程是从说出最早的词开始的,即从单词句阶段向双词句发展,哈佛大学的罗杰·布朗(Roger Brown,1973)称这种言语为电报式言语,句子简短,基本上由定义词构成的简单句。随着电报式言语阶段的发展,功能词才逐渐加入句子之中。在儿童掌握双词句后,他们就开始学习语言的句法。随着认知和言语的复杂性的增加,儿童句子的平均长度也随之增长,这反映了儿童产生更长的词语的能力和学习更加复杂的语法形式的能力在发展。从儿童获得言语的理论解释来看,心理学上主要有两种理论模式:一种理论强调后天的学习对儿童习得语言起决定作用,这主要有巴甫洛夫学派的两种信号系统学说,斯金纳的操作条件反射学说和摩尔(Mowrer,O.H. 1907 - 1982)的模仿说。另一种理论则强调先天的遗传因素起决定作用,乔姆斯基(N.Chomsky)提出人类在遗传上说具有非常独特的“语言官能”,儿童生下来就具有支配人类语言结构的普遍原则的天赋知识,这种知识体现在“语言习得装置”(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里面。实践证明,儿童言语的习得既依赖于人脑独特的生理机制,也依赖于后天的学习条件,是两者相互作用的产物。
从上述儿童言语习得的理论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人们学语言是从词开始的,大多数儿童在二岁以前已具有 250 个以上的基本词汇,并能说出简单的短句。其次,是 3 - 4 岁前,儿童就已获得了他们的语言的基本语法,基本上能理解并列复句,6 岁儿童基本上能理解递进复句和条件复句。小学三年级学生多数是九岁左右,他们的认知能力差,他们学英语是从“听做、说唱、玩演”开始的,能根据教师的简单指令做游戏、做动作、做事情,能唱简单的英文歌曲,说简单的英语歌谣,能交流简单的个人信息。随着学习的深入,也能根据图片写简单的句子。这些知识都是简单的。语法知识渗透在每个句子中,学了简单的句子就涉及了简单的语法。根据《标准》语言知识二级中对语法的要求,把名词、冠词、代词、数词、动词和介词列入小学阶段要重点介绍的语法内容,在方法上采用“夹叙夹议”的办法,碰到的有关语法知识,经常提醒、介绍,适当的时候,集中总结,对于比较深奥,一时还说不清的有关知识,如不定代词、序数词、分数词、非限定动词等,可就事论事,而不作过高要求。总之,根据教学内容与《标准》中的语法要求在学句子中学语法,在教学活动中了解加深所学语法的认识,做到课文内容与语法教学的和谐统一,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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