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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高考试卷结构 优化英语试题功能
作者:邓北平 文章来源:龙岗教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3/5/2008
高考英语的改革与发展一直就未曾停歇过,到了2004年改革的步子就更大了。除了全国试卷外,另外有十一个省市获得了自主命题权。但这只是改革的外在形式。高考英语的测试结构(试卷结构和试题结构)的改革自2001年来动作相对不大。有鉴于此,对高考英语试题的结构与功能的研究,进而使高考英语试题配置更合理、试卷编制更科学这两个方面成为必要。
一、英语测试学中几个概念的辨析
1998年以前的《英语考试说明》,只称高考英语试卷“第一部分为客观性试题”,“第二部分为主观性试题”,并未加以任何界定。1998年的《英语考试说明》则开始在“第二卷为主观性试题”后加括号进行概念转换的说明(“即非选择题”)。2001年的《英语考试说明》又恢复了以前的说法:“试卷由第一卷和第二卷组成。第一卷包括第一、二、三部分,为客观性试题,第二卷即第四部分,为主观性试题。”究竟什么是主观性试题呢?一般认为,试题的客观性和主观性是依据评分性质而言的。如果阅卷人员必须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自己的专业水平、对于评分标准的理解和当时的心理状况等决定答题人的答案是否正确、完整等因素来判分,那么,这类试题可称为主观性试题。反过来,如果阅卷无需阅卷人的观点来判分,甚至整个阅卷工作可以由机器乃至外行进行完成,那么,这类试题即可称为客观性试题。[1]
罗宾森(Robinson)从语言测试角度的三个方面对客观性考试与主观性考试范围加以区分。首先,语言的表达量不同。考生实际上在做客观性试题时无须用外语表达,他们只是在许多现有的答案中做出选择;若做主观性试题时,考生则必须用外语来表达思想。其次,所测试的能力不同。主观性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和运用能力,而客观性考试主要测试考生识别正确答案的能力。第三,判断语言运用水平的依据不同。在客观性考试中,考生答题受控于命题者所用语言的水平;而在主观性考试中,考生的成绩取决于考生的语言运用水平,命题者很难在这方面加以控制。因此,客观性考试成绩反映的是考生与命题者之间语言水平的差异,它无法显示考生在实际语言运用中的真实水平。[2]罗宾森的分析对我们把握主观性试题与客观性试题的区别具有启发意义。
我国著名考试学学者廖平胜先生对试题的划分有独到的见解。他按判分手段性质将试题分为客观性试题和非客观性试题,又按作答方式将试题分为固定应答试题和自由应答试题。划分依据的标准不同,但划分的结果还是一致的,客观性试题即固定应答试题,非客观性试题即自由应答试题。[3]前一种划分方法同上述客观性试题与主观性试题的划分实质上是一样的,但表述更为严谨,而按作答方式对试题进行划分为我们认识高考英语试题提供了新的视角。
固定应答试题和自由应答试题主要有两点区别。一是回答的自由度不同。回答固定应答试题时是没有自由度的,因为答案是预设的、客观的和确定的;回答自由应答试题时则有一定的自由度,因为没有确定而唯一的答案。二是答题时的思维活动方式不同。回答固定应答试题时主要的思维活动是在阅读的同时进行辨认、分析和推断;回答自由应答试题时则主要是提取头脑中已有的语言素材并加以重新组合。2001年以前的高考英语第二卷三种题型(单词拼写题、短文改错题和书面表达题)的共性是对语言输出能力的考查,单词拼写题考查在“小语境”(语句)中的语言输出能力;短文改错则是考查在“大语境”(语篇)中的语言输出能力;而书面表达则是考查语言输出能力的创造性与逻辑性。因此,从作答的方式看,这三种题型都属于自由应答试题。
固定应答试题与自由应答试题的区分,提示我们不同类型的试题对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对学生语言能力的综合运用具有不同的价值,这为试题的功能的研究提供了新的出发点。
二、调整试题的内容结构 优化试卷的形式结构
通过对历年高考英语试题中自由应答试题的研究发现(专文讨论,故不赘述),自由应答试题具有四大功能:导向功能、教育功能、评价功能和激活功能。每一种功能都可反观出高考英语自由应答试题的独特结构。同时每一种功能都具有二重性。具体地说,导向功能有其正向性和负向性,教育功能有其积极性和消极性,评价功能有其全面性和片面性,而激活功能则有其有效性和无效性。
那么,如何发挥NMET自由应答试题系统的最佳功能,弱化乃至消除四大功能二重性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成为我们研究自由应答试题功能的目的。笔者认为,完善NMET自由应答试题系统的结构才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所在。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挖掘题型潜力,把握改革方向。总的策略有二:一是调整试题的内容结构;二是优化试卷的形式结构,具体内容如下图所示(图略)。
试题的形式与内容结构的改革应坚持三点,即增强针对性、注意整合性和发挥前瞻性。
增强针对性,指的是试题内容结构的改革应该针对中学的教学实际和试题本身的问题。例如:应试倾向问题、能力要求的片面性问题等。注重整合性,指的是试题的形式结构和内容结构的单向度整合或多向度整合。例如:语言知识和语言能力测试的整合、语言能力和语用能力的整合等。发挥前瞻性则是指试题的形式结构与内容结构的改革应指向未来。例如:测试形式的丰富性和测试能力素质的全面性都是着眼于今后的发展。
(一)调整试题的内容结构
试题的内容结构指试题所要测试的知识与能力及其相互关系,就语言测试而论,就是指听、说、读、写四种基本能力及其在试卷中所占的比例。调整高考英语试题的内容结构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试题要全面考查语言学习的四种基本能力并合理确定每种基本能力测试在试题中的比例;二是提升试题的内在品质。
1.全面语言素质要求
听、说、读、写是外语语言学习的四项基本能力素质,这四种能力素质要求的分解只是语言教学和语言测试的无奈之举,这种分解只有一个优点,那就是便利性。事实上,一个人的语言能力是整体素质的体现,是不可分割的。长期来,NMET只考测读、写能力,而对听、说能力的测试一向视若畏途。当然,技术手段的不成熟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可喜的是,在有识之士的强烈而持久的呼吁之下,经过语言测试专家的反复论证,并在广东省成功的试验之后,自2001年始NMET听力测试正式出台,并以30分的高赋分显示其不可低估的地位以及决策者的坚定信念。
但是“听”并不能代替“说”。首先,四种能力素质的考查缺一不可。试想,高考不考“说”,中学英语教学能全面贯彻《英语课程标准》的精神吗?回答是否定的。其次,我们必须明白一个事实,就是能“听”不一定代表能“说”。调查表明,目前国内80%的研究生、博士生听力不错,但却不能开口。费时甚巨、收效甚微的我国外语学习的奇特现象的产生,在某种意义上讲,正是不重视“说”的恶果。检讨20余年来外语教学的得失,我认为失远大于得!笔者痛心之余,也常思索解决这一问题的良方。唯有在NMET中加入“说”的能力素质检测,即口语考试,方能补救和矫正语言学习的能力素质缺失现象,避免恶性循环。
在现行条件下,口试是可行的,其理由有三:其一,有上海市进行口语测试的一整套成功经验可供比照;其二,有国外雅思(IELTS)考试口试的内容与方法可资借鉴;其三,随着英语新教材在中学英语教学中的实施,广大英语教师的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内外条件逐步成熟。总的方法是:先期试点,逐步实施。时间上逐年推进,空间上逐省铺开。数年之间,即可全面实施。
有人问:从全国性的角度来看NMET口试的可行性究竟有多大呢?笔者认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NMET口语测试有其现实的巨大的困难,比如地区发展的不平衡,考试的技术与手段还跟不上,加之考生众多,人力、财力和物力不济等等。但这并不能说明口语测试实际操作的不可行。结合我国的国情,我们应该转换一个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换一种思维模式。我认为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全国性的口试试验。其一,缩小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先期试点(北京、天津、广东等地),由点至面,逐步辐射。其二,集中对象。对外语专业的考生实施口语测试,这一点我们早就做过,并且有很多的经验。2005年有些省份已决定开始对外语专业的考生进行口试。其三,重点突破。名校、重点大学对报考考生施行口试。随着高校招生自主权的逐步扩大,高校不仅应参与新生录取工作,还应参与施测的全过程。其四,随机抽片考试。在全国范围内随机抽片考试(以县、市为单位)方便操作,节省成本。
事实上,这种范围仍然是全国性的,仍然能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随着条件的改善(包括考试技术和手段),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口语测试是可行的。
在写的考查方面,笔者认为除了保留原来的单词拼写题外,还应加入翻译(主要是英译汉)。在自由应答试题系统中保留单词拼写题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第一,研究表明,词汇识别和词汇知识是读者流利阅读能力中的必要技能。所以专家指出:外语学习,词汇为本[4]。第二,现行中学英语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词汇量(1200+800个)过少,与我国《大学英语教学大纲(文理科本科用)》(1986年)规定的四、六级的词汇量(4000—5300个)严重不配套。有资料表明,从20世纪40年代末到目前,我国中学英语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词汇量呈直线下降趋势(1948年,6000个;1951年,5000个;1963年,3500—4000个;1978年,2200个;1986年,1800—2000个;1992年,1200个,另外学习800个词左右)。如此少的词汇量完全不能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增加中学英语词汇量,重视词汇识别与正确书写的微技能培养实属当务之急。可喜的是,《英语课程标准》已正式启动,其词汇量要求为3500,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对这一块的正视和重视。第三,可以发挥单词拼写题的独特功能。
对于外语学习者而言,翻译是理解的前提和基础。外语学习的规律表明:第一阶段的外语学习是一个借助母语进行翻译、理解的学习过程。第二阶段才表现出用外语思维的特征。翻译能力(主要是英译汉)和书面表达能力是相近层次不同侧面的素质要求,不应缺少。英译汉可采用语篇阅读中的段落翻译这种形式,既加大阅读量,又呈现语境。
总之,四种能力素质要求是:既不缺少内容,又不降低标准。
2.提升试题内在品质
如何在试题的内在品质上做文章,发挥自由应答试题的功能?比较好的做法是在试题内容的编制上做到三重:重育、重情、重文。
自由应答试题是考查考生语言的产出能力,没有丰富的语言信息的输入是难以有所产出的,而语言产出的层次与语言输入的层次关系甚密。重育就是要在试题的选材与编制上时刻把握内容的教育性和指导性。所选材料应该对考生的学习、生活和正确的世界观的培养具有教育意义和指导意义,使考生在答题的过程中就能获得一种愉快的经验,考有所得,考有所乐,以形成一种理想的考试场的境界。这种境界能激发学习兴趣,发展用英语思维的能力,从而促进智能发展。因此,所选材料或所提供的语言情景,必须注重思想性、知识性和实用性。
重情是指试题的内容应该注重情感渗透,使考生通过富有人情味和生活味的语言材料或语言情景,享受到亲情、友情、师生情等人间至美的情愫,以实现陶冶情操、完善人格之目的。因此试题内容的编制应注意丰富性、鲜活性和交际性。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而语言本身又构成文化的一部分。在语言的学习中,语言意义的掌握只是表层的,语言的社会意义的掌握才是深层的和高位的。语言的社会意义主要体现在其文化特征上。语言的流畅性(fluency)不代表语言的得体性(appropriateness)。重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出来的。重文就是重视试题的文化性。试题内在的文化导向有助于考生扩大文化视野,提高文化品位,从而使考生在了解文化差异、尊重文化差异的基础上发展语言文化能力。
重育、重情和重文三项举措三位一体,互相融合,互相补足,共同构成提升试题内在品质的方法链。
(二)优化试卷的形式结构
我们通过扩大自由应答试题的比重和丰富自由应答试题的形式两个方面来讨论如何优化试卷的形式结构。
1.扩大自由应答试题的比重
一份好的试卷应该是固定应答试题和自由应答试题的完美结合。目前,NMET固定应答试题分值仍占很高的比例。例如,1996—2000年的NMET固定应答试题计分95分,占63.3%,而自由应答试题为55分,占36.7%。2001年始的NMET则将比分拉得更大,前者为115分,占76.7%,后者仅占23.3%。语言产出能力的试题份量严重不足,无法全面测评考生的语言综合运用能力。这已经并将继续对中学英语教学产生不良的影响。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应该在NMET中加大自由应答试题的比重,使不同题型的比例更合理,更科学,更好地发挥导向作用。具体的做法是加题、加量、加分。在自由应答试题系统中除保留原三类题型外,还应增加翻译题,使语言产出类题型形式更丰富,份额更大。固定应答试题和自由应答试题比较理想的比例为90:60。前者占60%,后者占40%。具体比例调整如下表。
表1 NMET固定应答试题与自由应答试题赋分权重比照表
项目
NMET(2000年)
NMET(2001年)
本文提出
固定应答试题
赋分
95
115
90
比例
63.3%
76.7%
60%
自由应答试题
赋分
55
35
60
比例
36.7%
23.3%
40%
当然,为了提高自由应答试题的信度,我们还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统一和细化主观性试题(翻译、书面表达等)的阅卷评分标准,尽量做到主观性试题评阅的客观化;
(2)对主观性试题评阅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3)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主观性试题评阅人员的相对稳定;
(4)积极推广主观性试题机器评阅的技术和手段。
2.丰富自由应答试题的形式
现行NMET试题只能测试笔试环境下考生所能体现的能力,很难考查出学生的全面语言能力和素质。杨学为先生曾提出一次考试可以分两段进行:第一段考查知识面和速度;第二段,主要考查能力,给考生从容答题的时间。[5]这对我们改革测试形式,从多方面考查考生的多种能力和素质很有启发意义。丰富自由应答试题的形式一是要从丰富自由应答试题的形式结构着手,使试题层级化,多层多级地检测与评估考生的动手动口能力;二是要从改革测试形式入手,进行分卷、分段考试。
自由应答试题能检测考生的语言产出能力,其正面的导向就是强调从基本功训练抓起,逐级逐步培养考生的书面表达能力。试题分层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提出来的。笔者主张将笔试第二卷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分两节。第一节是单词拼写题,第二节是短文改错题,此二者结合形成书面表达的初步能力规格,即组词成句、组句成篇的能力,并能从中获得初步的评价能力。第二部分也分两节。第一节考段落翻译,主要是英译汉;第二节考书面表达。两节共同构成书面表达的高层能力规格,即实际运用语言进行笔头表达的能力。这种层级化的试题结构既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规律,也符合语言测试的特殊规律,对中学英语的教与学必然会产生良好的导向作用。
NMET历来进行分卷测试,但从未进行过分段测试。分段测试的目的主要是将笔试和口试分开进行,便于操作,以满足测试不同能力和不同素质的要求。
口试也分两节进行。第一节回答问题,检测考生常规语言表达能力。5个问题,计5分。考生所要回答的问题由考生抽签决定。参考时间为4分钟。第二节为主题口头表达,检测考生连贯表达英语的能力,计10分。主题也由考生抽签决定。准备4分钟,连贯表达2分钟。
笔者结合NMET试卷传统结构和现行结构,提出了一套新型的测试结构,分层、分卷、分段对考生的英语水平进行多层、多能的测试。请参较表5、表6。
表2 2001年NMET试卷结构[6]
内容
节
题数
分值
时间(分钟)
第一部分:
听力
一
5
30
20
二
15
第二部分:
英语知识运用
一
15
45
25
二
20
第三部分:
阅读理解
20
40
35
第四部分:
写作
一
10
35
40
二
1
85+1
150
120
表3 本文提出的NMET试卷及测试结构
段别
卷别
部分
节次
题数
分值
参考时间(分钟)
第一段
第一卷
第一部分:
听力
一
5
15
15
二
10
第二部分:
英语知识运用
一
15
25
25
二
20
第三部分:
阅读理解
20
40
35
第二卷
第四部分:
写作基础
一
10
15
15
二
10
第五部分:
书面表达
一
1
30
30
二
1
第二段
第六部分:
说
一
5
15
15
二
1
注:第一段为笔试,时间120分钟,第二段为口试,时间10分钟。总分150分。
由于加进了“说”的部分,本文提出的NMET试卷及测试结构对听力的赋分作了策略性调整,体现听、说两种能力素质的相关性。对于英语知识运用题(单项选择+完形填空)的赋分作了大幅削减,但仍然对阅读理解表现出了一如继往的重视,因为现实的情况是阅读仍然是目前中国学生英语语言信息输入的主要来源,脱离了这一实际,就会偏离正确的改革方向。
本文提出的NMET试卷及测试结构相较现行NMET试卷结构而言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测试形式的丰富性(笔试+口试),试题类型的层级性(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写作基础+书面表达),能力测试的全面性(听、说、读、写),积极明确的教学导向性(重基础训练,重能力培养,重综合素质)。
作者单位:华中师大一附中
[1]北京师范大学外语系课题组:《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及其在测试中的合理使用》,载《中小学外语教学》2000年第5期。
[2]舒运祥:《外语测试的理论与方法》,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45页。
[3]廖平胜、何雄智、梁其健:《考试学》,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27-228页。
[4]平克虹:《外语学习 词汇为本》,载《中小学外语教学》1999年第11期。
[5]杨学为:《高考改革与国情》,载《求是》1999年第5期。
[6]教育部考试中心:《200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说明(英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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